@安东内铛
【金在中“私生活惡意回帖者”大法院罰金刑罰認定】
大法院11日宣布,因涉嫌違反推動利用信息通信網及相關信息保護等
法律(損害名譽)而被起訴的A某(25),對於其上訴案維持罰款150
萬元的原審判決,已於上月20日認定宣判。裁定部“被告人嚴重損害
了身為知名藝人的受害者私生活和相關名譽”。A某是自2012年8月
開始直到9月為止,在網絡留言板上上傳了關於金在中的家庭關係、
性取向等毀謗內容,以涉嫌損害名譽而被起訴。之前1、2審判決“在
網絡空間上流傳的謠言被被告人肆意曲解及以訛傳訛再擴散,對受害
人的私生活惡意歪曲、嚴重損害了受害者的名譽
轉自微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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