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合JYJ 金俊秀和濟州島酒店建設的法律糾紛因為銀行貸款職員的證人
證言出現了新的局面。
本月23號(部長審判員劉氏東(音譯))民事二庭 審理金俊秀賓館酒店
建設過程的法律糾紛。審判過程中,金俊秀方面得到了某銀行職員作為
證人出席審判。
金俊秀的訴訟代表人朴律師於24日電話採訪中表示“出席審判的銀行職員
證人表示不清楚金俊秀和建設公司的交易性質,貸款之前聽說過金俊秀
方面承諾以金俊秀的名義承兌匯票結算貸款的事情。”
朴律師對“金俊秀方面資金的性質(不是來自建築公司)對銀行的借款,
繼續闡明來自銀行這一事實”進行了說明。
金俊秀的建設資金不是從公司借款的,而是對銀行的借款”銀行金融實務
負責人在法庭上證言具有很大的意義。是對之前借走自己的資金建築公
司方面主張的扭轉。
在此之前,參與酒店建設的C,D建設公司去年十一月,在濟州東部警察
署以欺詐罪起訴金俊秀。2013年到去年為止,參與酒店建設的兩個建築
公司借給了金俊秀資金並打了兩張借條,金俊秀至今並未返還因此申請了
貸款支付命令。但是金俊秀的法人代表方面則主張“借條是會計資料而不
是實際償還的金額,公開了借條,雖然使用了借條但是只不過是為了會
計處理。另外還主張”建築公司誇大工程費用侵吞了材料費,反訴建築公
司名譽毀損和誣告”。
新聞鏈接:http://tvdaily.asiae.co.kr/read.php3?aid=1437727738948870010
【JYJCN翻譯:慧慧 轉載請註明】
翻譯原文http://www.weibo.com/p/10016038683977828274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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